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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法官送“法”到东阳三建 和员工一同参加学习

Time:2017-11-15

11月14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黄顺晓与市建筑业巡回法庭庭长徐文龙,资深法官吴玻、吕益波来东阳三建公司上门送“法”,对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一些法律关系问题现场解疑答惑,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董事长楼正文、总经理楼群及其他部分经营班子领导,总部各部门及浙沪公司有关科室业务骨干共40余人参加学习。

黄顺晓院长指出,东阳三建作为东阳市建筑业的建企航母,对自身的法制建设高度重视,不仅公司领导亲自抓,而且多次邀请法院派员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与帮助,十分难得,这既是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肯定,也是一种鞭策。作为人民法院有责任有义务为企业保驾护航,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努力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更要直接面对企业,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防患于未然更重要。

楼正文带上笔记本和大家一起听课,他对人民法院法官的上门指导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任何企业如果不重视法律,不重视自身的法制建设,就无法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作为企业我们既要对外讲诚信,也要对内讲诚信。比如在内部结算问题上,我们既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内部承包者的合法利益。如何理顺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如何明晰、理解其中一些复杂的疑难问题、不明确的法律问题,各相关部门的同志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积极向法院的同志请教,切实把有关的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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