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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建设集团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

Time:2016-08-22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以及税制改革的深入,广厦建设集团不断完善和出台新的增值税管理办法、管理制度,近日,特下文对“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作了严肃规定。
      文件对普通发票虚开行为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行为作了界定,并对开票和收票管理做了具体要求。文件明确:公司严禁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各单位申请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信息及开票依据,保证公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与经济业务、经济合同、付款单位、收货单或建筑服务接收单位等相关内容一致,杜绝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严禁公司相关人员接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项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收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文件明确:公司内部各经济责任人是增值税发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经济责任人加强对上述发票的管理,切实担当起监管责任,对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审查,对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真审核把关。如违反规定,发生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第一责任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给予分公司经理和项目负责人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声明:若发生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其行为的主体均属于当事责任人个人而非公司,涉嫌犯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件对工程成本类发票类型、发票审核也作出具体要求。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是广厦建设今年“营改增”工作以及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韦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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