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故乡也许只是某个模糊的地方,也许已是片荒原。但也足够牵动游子的回归意识。“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慈母倚堂前,不见萱草花。”家的感觉就是有人在,暖着四角墙壁,守着一桌饭菜,等着你回来。
当我还小的时候,寄住在乡下外婆家,三姑六婆的七嘴八舌,锅碗瓢盆的叮当作响,带有蛙声和蝉鸣的夏夜里躺在竹床上数的星星,远处蔚蓝天空下,金色的麦浪和戴红帽的稻草人,两毛钱一支没有花花绿绿包装的冰棍,乘凉时外婆给我讲的家族史,过年吃的清脆的炸果和蒸得雪白的米糕,外公给我做的钓鱼工具,都深深陷在心窝里,多少年来,零散地拼凑着童年的构图,那是我对于家乡最初的印象。
外婆家靠山而居,一到春天就兴挖野菜,抽春笋,诗经有言“翘翘错薪,言刈其蒌。其中的“蒌”就是芦蒿,春末长得最是茂盛,自带一股劲劲的青气,从土里借来几分清香,和过年腌制的腊肉一起在柴火铁锅里煸炒,将山野融入丰腴。那种味道爆炸在舌尖,纠葛在心头,叫乡愁。三月杜鹃花红遍山野,鹧鸪声起,还有一垄垄烂漫的油菜花。秋天必有的一项农活就是上山采野花,忍冬、野菊都是花茶的最佳材料,古语言“夕餐秋菊之落英”,秋霜后的花晒干后清热解毒,加上少许盐巴,也算是道风雅的饮品。春之笋,夏之菱,秋之英,冬之红薯,蔚蓝的天空,雨后山头的彩虹,石棉瓦沿的雨帘,每一样都在我的记忆里留下娓娓的暗香。春夏秋冬,阴晴雨雪,一一数遍。
后来,长大了想去看外面的世界,我们挥了衣袖与故乡作别。
我告别南方小镇的家乡,只身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一个人上学,打工,实习。喜欢爬到很高的地方看大大小小的屋顶,猜想着这方天地下住着怎样的一家人,有着怎样的悲欢聚散。喜欢闻明朗天气里微风送来人家阳台晾晒衣物的皂荚香。经常晚上坐电车从鹦鹉洲回来,20多站的路,沿途灯火通明,车流呼啸而过,城市的夜是醒着的,怠倦着,不过千城一面,让人一阅两忘。我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高楼广宇内投放出的明明暗暗的灯光,时常也会想,什么时候才有一盏属于我。我头倚靠在车窗上,想起老家的小村庄一到晚上就是纯粹的黑暗与安静,仿佛投身一片寂静的海,温柔且安详,能清楚看到夜空中闪烁的星星。但在城市,夜晚如白昼,到处是灯光,星空许久未见到了。
诗人说:“哲学就是怀着一种乡愁的冲动到处去寻找家园。”我们一路向前,频频回首,热泪盈眶。爱上一个地方,如同恋上一个人声平凡的炊烟,水田,老牛,离开了,就会成为回忆里久久的眷恋。
每个人心里都结有一块痂,想隐藏,却欲盖弥彰。以前总觉得假如不管不顾,时间过去也了便会痊愈,于是我小心翼翼,从不敢轻易触摸。六年过去了,现在,当我再回到祖屋,看着被炊烟熏得发黑的墙壁,被黄蜂蛰出孔的木质柱子,从天井倾泻下来的日光,拆掉了白纱帐的架子床,潮湿的青苔还是能轻易唤醒回忆:这里曾经有我外公忙忙碌碌的身影,谷仓里满满的粮食是他的骄傲。
他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农民,有见识,是我很敬重的人。小时候暑假最自豪的事情是外公将收稻谷时送茶水的任务交给我,这时全家都会回来帮外公外婆收割谷物和黄豆。烈日下,我提着装着满满凉水的茶壸,穿过田埂,走向他埋头挥汗的背影。只是如今,外公已经不在了,当穿堂风吹过,我看着他的照片,依然会有被守护的踏实感。
人的一辈子会去很多地方,走过很多路,遇见不同的人和事情。但最终,会发现还是家里好。
一轮落日挂在祖屋窗外,夕阳多情,像珍藏在老窖多年,软木塞玻璃瓶里的红酒,醉意票人,每一片黄昏下,都有游子念家的心。明天的你会在哪里,和谁说着喜乐或悲伤。幸好还有一个地方,能让我忘记明天和假如。她的味道是一盘春笋炒肉的丰腴,是一壶咸津津花茶的淡雅,是庭前一树杏花的明媚。
我所知道的白,是炊烟的颜色,我所知道的绿,来自青山,我所知道的热烈,源于夕阳,我所懂的心安,在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