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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企业家,再做慈善家

Time:2007-01-15

 中国房地产报:能否谈谈广厦对企业公民理念的认识和参加这次活动的初衷?

    
詹建胜:我们广厦对企业公民这个理念也有一个认识过程。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对广厦是非常支持的,现在广厦发展了,当然要考虑怎样回报社会。

    
我们很早就在尽社会责任,只不过当时不叫企业公民。在2005年初的时候,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成立之时,广厦就成为企业公民会员单位,一方面帮助推广企业公民理念,另一方面则更加积极地实践企业公民的职责,履行应尽的职责。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成立以来,广厦是连续两年的最佳企业公民。

    
当然,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企业所有者自己也首先要保证利益,我们楼主席说,要做慈善家,首先要做企业家,企业自身不发展,怎么去做慈善。企业公民这一点讲得非常好,要支持企业发展,然后对消费者、政府及上下游产业链给予回报并承担责任。

    
中国房地产报:在企业公民建设的各种措施中,企业除了捐赠,应该还有很多方面可以运作,广厦的具体做法有哪些?

    
詹建胜:对于企业公民建设,一些企业简单地认为就是捐款,我们也捐了很多。但我们还设立了1500万元忠福慈善基金,资助300个贫困孤儿等。

    
广厦认识到,企业公民不等于慈善事业,慈善事业只是企业公民里面的一项内容。因此,我们还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控股十几家国有企业,这实际也是企业公民的实践,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中国房地产报:此次活动是第一次在房地产行业内评选企业公民,广厦怎么看待其中意义?

    
詹建胜:房地产企业搞企业公民活动很有必要,现在社会上对房地产企业特别关注,尤其负面消息特别多。

    
然而,房地产企业不是社会上所想象的那样,很多企业在盈利的基础上为社会做了很多事情。企业公民活动起到了正面的作用,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促进经济发展是有益的。

    
中国房地产报:广厦参加这次活动,有什么收获?

    
詹建胜:我们一直都在实践企业公民行为,举办这个活动,我们肯定要积极参与。跨国企业对企业公民这个理念比较重视,在我们企业领导层脑子里已经形成一个这样的概念,我们也会积极宣传这个理念。

    
我认为,此项活动的进行,能够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企业公民理念,让更多的企业参与企业公民的建设。从企业自身来说,我们有责任来参加这个活动,来促使这个活动更加普及。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广厦能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做得更好。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王晓伟 北京报道 200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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